其实你我这美梦 气数早已尽

哥哥(1)

做我一个人的哥哥,好不好?



花不弃闲来的时候喜欢咬指甲,特别是甲缘埋伏的隐约的倒刺,她都要咬住一点,然后固执地把它扯长,拉到手指上,撕出血,带出肉,最终找来指甲钳剪掉,留下一个平滑的缺口和隐隐的痛。她常这样做,十个指头便狼狈不堪,可她偏爱如此,牙根总是在发痒,定要咬住什么才好受一些。她的牙齿也锋利,笑起来的时候像一只初生蓬勃的狼狗。



她听过别人这样讲,却不恼火。小时候她被遗弃在路边,是靠流浪狗的奶水才捡了一命。花不弃的命是狗救的,她也情愿自己像一只狗,自由地生活,平凡地长大。



这套言论被莫忆山隐约听到过,当下他就皱起眉,好好的人不做,做什么狗?不弃,你现在不一样了,不要总想着过去的事情。你是莫家的小姐,是我的妹妹,看,你现在什么都有了。



莫忆山所言非虚,一夜之间,她拥有了一切。从天而降的身份,突如其来的家庭,还有旁人艳羡的哥哥。花不弃的生活又好了。她想起福利院的阿姨在她被领养时说,芳龄永继,不离不弃。不弃,你有了这个名字,也有了家,以后就真的对你不离不弃了。花不弃不知自己的名字被赋予了如此重大的含义,只是笑,说不弃这个名字好,笔画简单,我学两遍就会了。她叫不弃,到了莫家也没有改名,莫忆山说,这名字既然寓意好又简单,就留着吧,不改名字,你也始终是莫家的人。



在花不弃来到莫家之前,莫家只有莫忆山和莫太太二人。莫忆山父亲早逝,在莫太太的操持下,他年纪轻轻就撑起莫家大半江山,便是花不弃来时,莫忆山放在寻常人家,也不过是刚上高中的年纪。这情节她懂得,是天才,是神话,是可望而不可即的非凡之人。但这样一个莫忆山当初寻得花不弃时,也不过是普普通通地站在福利院的花坛旁,看着蹲在泥土上把花瓣捣烂的花不弃说,我姓莫,莫要人欺的莫。



旁人都说花不弃好福气,被莫家看中当了小姐,只有她自己知道,不是莫家看中了她,而是她看中了莫家,她看中了莫忆山,在初春冰冷的阳光下,花坛里的牵牛颓丧得东倒西歪,晾在一旁的白床单被浆洗得发硬,莫忆山笑着冲她伸出手,说,跟我走吧,我给你一个家。花不弃眯着眼睛掂量了他一阵,手上还沾着泥土,就去握住他的手,说,好啊,从此以后,你来做哥哥,我来做妹妹。



花不弃短小的前半生有两次转折点,她被狗奶救活,便喜欢狗,她被莫忆山捡回家,便喜欢莫忆山。至于莫太太此人,便是身为莫家小姐的她也未曾见过几次的,这镇家之宝太过冰冷。在花不弃的童年里,莫忆山是哥哥,也是父亲,更是母亲。莫忆山是她所有的家人,也是她唯一的家人。



十岁那年,她发现了一个秘密。原来莫忆山并不叫莫忆山,他还有一个面容模糊的名字:莫若菲。花不弃发现了它,在书房里,同时发现的还有被束之高阁的几张相片,相片上的莫忆山留着长发,穿着裙子,如她福利院所有腼腆的女同伴那样对着镜头微笑。花不弃思索了很久,为什么这个哥哥那样陌生,那样古怪,她不接受莫忆山有这样的过去,因为他是她唯一的哥哥。他只能是她的哥哥。



于是小小的孩童秘密地开始了她的探索,哥哥的衣柜里没有裙子,哥哥的头发也是短短的,被打理成一个干净利落的发式,衬得他清爽又俊朗。哥哥没有女孩子的朋友,只和男生一起玩,有时打篮球,有时打电动,但每次都会给同行的她买冰淇淋吃。花不弃的追查如火如荼进行了几个月,最终被她放弃了。她想,哥哥和我是一样的人,可他仍旧是哥哥。



这种与自己的联系令她感到兴奋。她不再探求,而是欣然地守护了这个秘密,仿佛有了它,哥哥就离她近了一些。莫忆山并不知道她的心理斗争和结果,依旧比照着朋友对他们妹妹的样子,宠爱着花不弃。花不弃升入初中之后,他也上了大学,除了打理家业,莫忆山把大部分时间留给了母亲和妹妹。每次回到家时,花不弃就像听到主人归来的小狗一样,从楼上兴致勃勃地跑下来,扑进他的怀里。莫忆山一边拍着她的背,一边想,也好,也好,总算是有个家了。



而花不弃则承担了更多想法,她想,哥哥身上的一半属于哥哥,另一半和自己一样,这样算来,莫忆山必然只是她一个人的哥哥了。



于是花不弃从莫忆山颈窝里抬起头,看着他英气的眉眼,说,做我一个人的哥哥,好不好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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